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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关于社会组织参与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合作项目比选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关于社会组织参与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合作项目;

1.2 服务内容:重点人群宣传干预、动员检测与转诊及关怀、协助配合相关调查研究及政策梳理、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积极配合参与督导与考核等内容;

1.3  项目地点: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指定地点;

1.3 服务期限:一年

1.4 质量标准:合格;

1.5 项目预算:50000元。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比选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五楼515室获取比选文件。

4、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六楼第二会议室。

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比 选 人: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

   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39号

人:张士鹏

联系电话:0311-85683866

2025年10月20日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