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妇幼健康中医特色专科评估标准(2024版)
建设项目名称:
评估指标 |
主要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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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科基本情况 (45分) |
专科发展 |
医院为专科发展采取的扶持、保障措施及资金支持等情况 |
1.医院成立中医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解决遇到的问题,得1分。 2.制定促进专科发展的绩效考核方案,定期考核、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得2分。 3.医院有中医专科建设经费,得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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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建设 |
开设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室、主要诊疗设备等情况 |
1.中医门诊诊室数量≥2个,得4分,不足2个不得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最高得6分。 2.有中医综合治疗室,得2分;未设置,不得分。 3.具备本专科主要诊疗设备,得5分。 4.诊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环境设计注重传播中医防治疾病的理念和知识,得2分。 5.制定中医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质控检查,并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得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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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管理 |
专科发展规划、人才引进、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科室制度建设等情况 |
1.有专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得1分。 2.建立中医人才引进和培养措施,得1分。 3.有重点专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激励机制,得1分。 4.建立和落实各项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近三年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得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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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队伍 |
临床专科医护人员数量、结构、梯队建设、学术(科)带头人、继承人、骨干、名老中医及学术经验传承、业务培训等情况 |
1.中医类别执业(含助理)医师配备2名以上。得2分。每增加一名加0.5分,最多不超过5分,不够2名按比例扣分。 2.如开设中医病房,应按照床位和配置标准,足额配备医护人员,服务资源与服务量相匹配。得1分。 3.有学术(科)带头人、业务骨干、继承人等合理梯队,得2分。 4.近三年派出进修中医类别3个月以上不少于3人次,得3分,每增加一名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5.开展名老中医经验继承工作,得1分。 6.建立“西学中”制度并实施,得1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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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科建设成效(50分) |
服务提供 |
服务水平、服务流程、服务量、辐射带动、患者满意度、辖区服务、健康教育、中西医协作等情况 |
1.为省级以上中医药示范单位、示范中医科或有传承工作室,得2分。 2.本专科中医传统适宜技术、现代适宜技术在本区域有较大影响力,得5分。 3.与上一年度相比门诊量增加,得3分;每降低10%,扣0.2分。每增加10%加0.2分,最高得5分。 4.制定方便就医的服务流程,并有落实措施,得2分。 5.患者满意度85%以上,得3分。每降低5%,扣0.5分,每提高5%,加0.5,最高5分。 6. 建立中医科与其他科室转会诊、病例讨论制度,有中西医多学科协作工作流程,得2分。 7.掌握辖区妇女儿童中医保健需求,能够开展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适宜技术,有显著成效,得2分。 8.开展中医药培训,在辖区推广妇幼相关中医防治适宜技术,得1分。 9.采用新媒体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得1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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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优势 |
诊疗方案、中医特色疗法、现代技术、中医药特色护理、中医药文化建设等情况 |
1.开展3种以上常见病诊疗,得3分。 2.开展5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得5分。 3.积极开展中医药特色护理,得3分。 4.中医药文化建设内容丰富,得3分。 5.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或中药配方颗粒调剂服务以及中药饮片煎煮服务,得1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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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教学 |
近两年教学、科研、核心期刊第一作者论文、主编或副主编学术著作、在本专业领域的地位等情况 |
1.承担辖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实习带教工作,得3分。 2.承担中医类省部级课题得2分,每增加1项加0.5分;市局级课题得1分,每增加1项加0.5分,最高得3分。 3.三年内中医类论文3篇以上,得2分。 4.学科带头人在本领域担任相关学术委员会成员,得1分,副主任委员以上职位,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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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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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努力方向(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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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题和困难分析到位,得2分。 2.下步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切实可行, 得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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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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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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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专家单位: 签字: